第一條 獎勵對象
全院現在校且在讀(不含頂崗實習班級)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班級、學生。
第二條 獎勵類型
省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;市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;院級先進班集體、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。
第三條 省、市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定辦法
(一)評選條件
1.省級三好學生評選條件
(1)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積極上進,能模范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德育操行成績優(yōu)秀。
(2)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勤奮好學,刻苦鉆研,有較強的解決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,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平均在90分以上,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,考核成績優(yōu)秀;積極參加實驗和實習勞動;實驗、實習和設計課程成績優(yōu)秀。
(3)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身體健康,體育課成績優(yōu)秀。
(4)參評學年是院級三好學生或優(yōu)秀干部。
2.省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
(1)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積極上進,能模范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德育操行成績優(yōu)秀。
(2)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勤奮好學,刻苦鉆研,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,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,考核成績(含實驗、實習、設計等)良好以上。
(3)能嚴格執(zhí)行學院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熱心為同學服務,工作責任感強,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,能出色地完成學院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。
(4)熱愛勞動,生活儉樸,工作扎實,作風民主,善于團結同學,辦事公道、正派,協作精神好,敢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有較好的群眾基礎。
(5)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身體健康,體育課成績達標。
(6)參評學年評為院級三好學生或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。
3.市級三好學生評選條件
(1)思想品德好。能模范遵守校紀枚規(guī),思想品德當年達到優(yōu)秀等級,并能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(2)學習好。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,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。
(3)身體好。積極參加文體活動,堅持鍛煉身體,講究衛(wèi)生,身體健康,體育課成績達標。
4.市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選條件
(1)積極上進,模范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德育操行成績優(yōu)秀。
(2)勤奮好學,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,單科成績及格以上,實驗實習成績良好以上。
(3)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,工作責任感強,能出色地完成學院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。
(4)熱愛勞動,生活儉樸,工作扎實,作風民主,辦事公道、正派,協作精神強,有較好的群眾基礎。
(5)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身體健康,體育課成績達標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評為三好學生和優(yōu)秀學生干部
(1)參評學年度受過警告以上處分者。
(2)參評學年有無故曠課行為者,遲到、早退合計20次以上者。
(3)考試有作弊行為者。
(二)評選對象及推薦名額
評選對象:全日制注冊在校學生。
推薦名額:省、市級三好學生均控制在全日制在校學生的2‰以內;省、市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均控制在全日制在校學生的1‰以內。
(三)評選辦法
1.根據評選條件,在學生和教師中廣泛開展評議、推薦,參加評議的學生不少于50人,教師不少于10人。
2.學院對推薦人選進行核審。
3.將被推薦人選張榜公示7天。
4.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,填表上報。
(四)表彰與獎勵
1.省級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湖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、湖南省教育廳進行表彰,學院頒發(fā)獎金600元/人。
2.市三好學生、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衡陽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、衡陽市教育局進行表彰,學院頒發(fā)獎金400元/人。
第四條 院級優(yōu)秀班集體評定辦法
(一)評選條件
1.班委會力量強,干部作用發(fā)揮得好,能夠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,較好地完成學院布置的各項任務。
2.班級有濃厚的學習風氣,全班各門功課的及格人數在80%以上。
3.班級有良好的風氣,尊師愛校,同學間團結互助,積極向上,全班同學有較強的集體觀念,無破壞公物現象發(fā)生。
4.講究衛(wèi)生,能經常保證班級教室,衛(wèi)生責任區(qū)的清潔。
5.積極參加院內外組織的文體及各項政治活動。
6.班級住宿學生能自覺遵守宿舍管理關規(guī)定,無違章違紀現象,全班宿舍衛(wèi)生評比優(yōu)秀率高。
7.教室衛(wèi)生干凈,上課、自習出勤率高。
8.遵紀守法,學年內班級沒有重大事故發(fā)生。
9.學生鞏固率在學院規(guī)定的范圍內。
(二)評選比例
院級優(yōu)秀班集體按全院在校且在讀(不含頂崗實習班級)一年以上(含一年級)班級的10%的比例評選。
(三)評選程序
1.各系(院)根據學年度班級量化考核結果,按本系在校且在讀—年以上(含一年)班級的10%的比例推薦,報學生工作處。
2.學生工作處按全院在校且在讀一年以上(含一年)班級的10%的比例進行審定,審定后結果在全院公示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上報學院。
(四)表彰與獎勵
優(yōu)秀班集體由學院統(tǒng)一表彰,頒發(fā)獎金600元/班,作為班級活動經費,并頒發(fā)獎狀。
第五條 院級三好學生評選辦法
(一)評選條件
1.思想品德好。能模范遵守校紀校規(guī)并能在同學中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2.學習好。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(tài)度端正,參評學年學習成績平均分在85分以上,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。
3.身體好。積極參加文體活動,堅持身體鍛煉,講究衛(wèi)生,體育課成績達標。
4.有下列情行之一者,不能評為三好生:
(1)參評學年度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者。
(2)本學年度有無故曠課行為者,遲到早退累計達20節(jié)以上者。
(3)考試有作弊行為者。
(二)評選比例
系級三好學生按本系(院)有參評資格學生總數10%評選,院級三好學生在系(院)三好學生中按系(院)三好學生總數10%推薦,上報到學院。
(三)評選程序
1.系級三好學生由各班按比例推薦到系,由系(院)評審核定,并將評選結果在系(院)內公示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報學生工作處備案。
2.院級三好學生由各系(院)在系三好學生中按10%的比例擇優(yōu)推薦報學生工作處,經學生工作處審定。學生工作處將審定結果在院內公示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上報學院。
(四)表彰與獎勵
1.系級三好學生由各系(院)自行表彰,頒發(fā)獎品和榮譽證書,(獎品和榮譽證書由學院統(tǒng)一發(fā)放)。
2.院級三好學生由學院進行表彰,頒發(fā)獎金200元/人。
第六條 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
(一)評選條件
1.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,熱愛本職工作、熱情為同學服務、工作動機端正。
2.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積極完成工作任務,堅持原則,工作成績突出。
3.嚴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責,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,各門課程考查、考試總評達良好以上;綜合素質測評達優(yōu)。
4.有下列情行之一者,不能評為三好學生:
(1)參評學年度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者。
(2)本學年度有無故曠課行為,遲到早退累計達20節(jié)以上者。
(3)考試有作弊行為者。
(二)評選比例
1.系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:
(1)每班評選1名。
(2)系(院)學生分會干部按系(院)學生分會干部總人數20%進行評選。
2.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:
(1)在系(院)優(yōu)秀學生干部中按系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總數的10%由本系(院)評選推薦到學院。
(2)院學生會干部、治安聯防隊學生干部按10%比例進行評選。
(三)評選程序
1.系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各班和系(院)學生分會按比例推薦到系,由系(院)評審核定;并將評選結果在系內公示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報學生處備案。
2.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各系(院)在系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中按10%的比例擇優(yōu)推薦報學生處,院學生會按10%推薦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上報學生工作處,經學生工作處審定,學生工作處將審定結果在院內公示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上報學院。
(四)表彰與獎勵
1.系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各系(院)自行表彰,頒發(fā)獎品和榮譽證書(獎品和榮譽證書由學院統(tǒng)一發(fā)放)。
2.院級優(yōu)秀學生干部由學院進行表彰,頒發(fā)獎金200元/人。
第七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。